原著
《慶余年》
中,葉輕眉石碑的原文是:“我希望慶國之法,為生民而立,不因高貴容忍,不因貧窮剝奪,無不白之冤,無強加之罪,遵法如仗劍,破魍魎迷崇,不求神明?!边@段碑文表達了葉輕眉對慶國法律的期望,希望法律能夠保護生民的權益,不因身份高貴而縱容,不因貧窮而剝奪,保證公平正義,遵循法律如同使用劍一樣,打破迷崇的邪惡勢力,而不依賴于神明的干預。這段碑文展現(xiàn)了葉輕眉對慶國的理想和價值觀,她希望慶國的人民都能成為不羈之民,有勇氣面對虐待和災難,有勇氣修正不正之事,不向豺虎獻媚。她希望每個慶國的國民都能成為王,成為統(tǒng)治自己領土的獨一無二的王。這段碑文體現(xiàn)了葉輕眉追求平等、正義和自由的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