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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解讀

第5章 辯護與代理

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解讀 李壽偉 36571 2019-10-25 11:26:11

 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,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。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:

(一)律師;

(二)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;

(三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監(jiān)護人、親友。

正在被執(zhí)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、限制人身自由的人,不得擔任辯護人。

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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