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末哥哥給我介紹了一單生意,寫兩個訴狀。哥哥很忙,并不屑于寫訴狀,如果寫也是一個200元。這個人是山里人,不能接受一個訴狀要200元,又不愿意走,耗在哪里。于是哥哥就給我打了電話。
去的時候我是滿心歡喜,因為我以為可能最低也要一個訴狀100元,聽到50元我有些失望。跟那個人交談后我更失望。那個人拿了一堆條子,那些條子一看就有些年頭了,且每個上面都按著紅手印。
看了他的條子我的頭有些大了,條子上是這樣寫的,借條,X年X月X日XXX第一次借款13000元,X年X月X日XXX第二次借款,兩次借款18000元,借款人XXX。上面都沒寫他的名字,也就是沒寫向誰借款。
他說事情是這樣的,這個人是我老婆的弟弟,當時他在u城看了一家飯館,想自己干,錢不夠,就問我借了13000元,后來買灶具又差錢,又借了5000元,一共18000元。現在館子不開了,人也找不見了,所以我就要起訴他。
我聽著有些糊涂,我說你老婆的弟弟不見了嗎?他說老婆的弟弟不見了,老婆也不見了。我說老婆為什么不見了呢?他又拿出一個自愿結婚協(xié)議書。上面寫著甲方和乙方自愿結婚,結婚后乙方隨甲方到城里生活,甲方也就是這個男人,他還有個老婆生病多年,甲方有時候去照顧生病的老婆乙方也不能干涉。他說他只是可憐老婆,老婆生病多年了,也同意他另外找個人。
我說這不是重婚罪嗎?男人說沒有的,他跟老婆只寫了這個【自愿結婚協(xié)議書】,并沒有領結婚證。他說他跟“老婆結婚后,生活還是很幸福的,只是老婆的娘家人一直干涉,去年又說問他要彩禮,去年老婆去娘家轉親戚,被她家人扣了起來,現在哪里都找不到。老婆給他打的最后一通電話,說自己沒辦法,娘家人不讓回去?!?p> 男人到處找老婆也找不到,很氣憤,這才拿出老婆娘家人借錢的條子準備起訴老婆的娘家人。這些條子中有大姨子借的,岳父借的,小舅子借的,大概也就五六萬塊錢吧。因為沒領結婚證,他也不能把老婆的娘家人怎么樣,只求能要回錢。
這個男人看起來五十多歲了,我雖然沒見到他的老婆,但從他的話里我猜測到他的老婆大概很年輕。他大老婆生病多年,不能照顧他,他對這樣的生活很厭煩,但又不忍心拋棄老婆,于是就去山里,托人給他找個老婆,山里人窮,沒見過世面,一聽說要到城里生活,或者有的家里有事急用錢,比如兒子娶不上媳婦,比如父母生病。還有就是女孩子自己愿意的,厭倦了山里的生活,都有可能,總之是他如愿領回一個“老婆?!?p> 據他自己說他跟這個女人的生活是非常幸福的,至于女人后來為什么要走,他只說是娘家人出的餿主意。這個女人的娘家人估計也不是什么善茬,估計確實是想從這個男人這里弄點錢。
女兒嫁過來后,就以這樣那樣的理由問這個男人借錢。男人大概是因為自己比較老,怕女人跟自己過不長遠,于是提出寫借條。女人的家里問男人借了一圈后,男人不肯再借錢給她們了,于是她們就讓女人從這個男人的世界里消失了。
她們雖然是山里人,也是懂法的,知道男人跟女人沒領結婚證,或者男人還有那個癱老婆,拿她們沒辦法。至于借條,每個借條都有問題,不一定能要得回來。比如說有個借條上寫著這個男人老婆的弟弟撞了人逃走了,這個男人替老婆的弟弟付了錢,上面只寫著付錢人XXX。
我說“你為什么不把事情寫清楚呢?你這樣寫誰能明白,”他說“我老婆的弟弟承認的,”我說“你人都找不見了,還說他承認,”他說“還有這個被撞的人,不知肯不肯給我作證?!蔽腋杏X自己的頭都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