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荏苒而逝,轉(zhuǎn)眼就過去了2年,布魯斯從17歲長到了19歲,身高突破了1.89,成功長到了1.92,他的身體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霸氣的影響,變得極其的強(qiáng)壯,以前可以對他造成重傷的捕獸夾如今只能讓他受到普通程度的傷害,至于他怎么知道的,要從半年前突兀加了12倍的捕獸夾數(shù)量說起……
布魯斯身上充滿了無數(shù)的傷疤,甚至有不少是致命傷,這都是和這些山林中的野獸搏斗,或是和拉里斯實戰(zhàn)留下來的,拉里斯從他18歲開始就不再留手,往往會給他留下極其深刻的印象,這也使得他的戰(zhàn)斗經(jīng)驗不斷提高,山里不時會有偷獵者,本來布魯斯他們是不太想管的,畢竟自己等人也經(jīng)常打些狍子之類的吃,但是每一次他們看到布魯斯時,就會為了保密而殺人滅口,沒辦法,布魯斯也只有被動反擊,使他的對敵經(jīng)驗飛速增長。
然而這是面對普通偷獵者的情況,誰能想到偷獵者還有僚機(jī)呢?最近,喜馬拉雅山脈的盜獵者少了許多,因為這兩年不知道從哪蹦出來倆夯貨,人護(hù)林員看到盜獵者都是盡量活捉,再擊斃,可這倆倒好?遇到以后,不管三七二十一,直接擊殺,要不是有人跑得遠(yuǎn),看到了,都還沒有人知道這事,這人把這件事給告訴了同伴,一傳十,十傳百,漸漸的,盜獵者們除了那些對自己的技術(shù)裝備有著絕對自信的人,就沒有多少上山的了,這也是做了好事。
拉里斯也沒有藏私,將自己會的東西基本交給了布魯斯,布魯斯現(xiàn)在用的是1985年由意大利伯萊塔公司研制的伯萊塔92F型手槍,這種手槍力壓群雄,被美軍選為新一代制式軍用手槍、并在美軍中重新命名為M9手槍。從此伯萊塔92F型手槍便“一槍走紅“。該槍發(fā)射9毫米帕拉貝魯姆手槍彈,全長217毫米,空槍重0.96千克,初速333.7米/秒,有效射程50米。
布魯斯還叫阿爾弗雷德從曾經(jīng)的競爭對手現(xiàn)在基本轉(zhuǎn)行研發(fā)軍火的斯塔克工業(yè)購買了狙擊槍,斯塔克-L115A3這種槍的有效射程高達(dá)3000米,傷害更是杠杠的,這也使他們打擊盜獵的行動更加暢順。
這天還是同樣的懲治盜獵的一天,這一支盜獵團(tuán)的裝備精良不少,但對于他們兩來說根本不算什么,但就在布魯斯解決掉最后一人時,心里突然警笛大作,就在這一瞬間,他愣了。
“嘭”屬于狙擊槍的槍響炸鳴在他的耳中“噗嗤”這是屬于子彈如體的聲音,布魯斯并沒有感覺到疼,因為,拉里斯推開了他,鮮血正從他的胸口汩汩流出,染紅了拉里斯的衣裳,布魯斯將拉里斯拖進(jìn)一棵大樹后面,拉里斯用盡全身的力氣,揪住了布魯斯的領(lǐng)口:“幫我個忙……我……我的家人們……是死在手合會的手中的,幫我……毀掉手合會!”言罷腦袋一歪,死了,布魯斯架起狙擊槍,見聞色霸氣開到最大功率,很快找到了那個放冷槍的雜毛,扣動扳機(jī),將那個混蛋送去了上帝那里,然后提著槍,扛著拉里斯的尸體走了,然后在之前拉里斯挖的坑中把他埋了,留了一塊墓碑,上面寫著:安德斯·瓦希爾·肖·拉里斯,喜馬拉雅山脈上真正的英雄,一個良師益友,一位可憐的復(fù)仇者。
布魯斯來到了喜馬拉雅山脈下的某個小鎮(zhèn)里。
“喝!喝!喝!”小鎮(zhèn)上唯一一個酒館里,一群人正圍在一個小桌子邊,看著面前這個身材中等的男人,拿著一大杯有嬰兒手這么高的啤酒,一口悶了下去,擦了擦嘴,大笑道:“哈哈哈!你們輸了!給錢給錢!”
人們把錢掏了出來,罵罵咧咧的就要散開,這時候,酒館的大門卻被一腳踢開,坐在門邊的人站起來,罵道:“混蛋小子!你不懂禮貌嗎?”
來人正是布魯斯,這個酒館是一個盜獵者集結(jié)的酒館,也有人在這里賣情報,布魯斯捏住那人的脖子,一巴掌將他扇暈,從懷里掏出一張紙條,上面寫著:沙魯克·汗,然后問:“誰認(rèn)識沙魯克·汗?!”
那些盜獵者本就是刀頭舔血過生活的人,脾氣本就暴躁,再加上布魯斯這囂張的表現(xiàn),這怎么不讓他們生氣?
“小屁孩!你最好過來道歉,也許大爺們心情好就會告訴你!”一個坐在吧臺上,帶著一個舊帽子的男人說“或者我們教教你,什么叫做禮貌……”
十幾個人圍了上去,最前面的那個撲向布魯斯“呃啊!”布魯斯偏身一拳打在了他肚子上,接著一手刀砍在他脖子上,隨后彎下腰一拳從側(cè)面打到了第二個人的膝關(guān)節(jié),然后一記肩撞撞向他的鼻子,隨后一拳把他打開。
第三、四個看到前面的人吃虧,叫上其他人一起鎖住布魯斯,好幾個人掏出手槍,瞄準(zhǔn)布魯斯,布魯斯一肘打開右邊的人,隨后抄起凳子砸向拿槍的人,那人在被砸到之時開了槍,打中了自己人呢。
布魯斯將身體局部霸氣化,擋住了子彈,這些人的槍都是土槍,沒有什么威力,所以布魯斯擋住并沒有什么壓力。
布魯斯一腳踢飛擋在自己面前的人,然后掏出手槍,找到一個遮蔽點(diǎn),瞄準(zhǔn),然后一槍一個,把酒吧里的人全部干掉了,最后把槍抵在那個開口的人,也是酒吧里的最后一人的太陽穴上說:“不要逼我問第三遍,認(rèn)識這個人嗎?”
那個人被嚇得瑟瑟發(fā)抖,講話都不利索了:“呃……這……這個人我知道,他……他是一個印裔,在魔都犯了事,跑到這里來的,平時就是上山盜獵一些稀有的野生動物,要么剝皮或者其他材料去賣,或者就是給有錢人做寵物,后來拉了支隊伍,但是前兩天在山上除了他以外全軍覆沒了,所以最近都沒有多少人敢上山了,因為他們就是我們這里最厲害的團(tuán)隊,這個家伙前兩天因為親自去魔都賣貨,所以不在,聽說了這件事,他都不敢回來了,最近就在魔都躲著,說以后再給隊員報仇……哦!對了對了,據(jù)說他的裝備都是來自手合會的,我就知道這么多……別殺我!求求你,別殺我!”
布魯斯從那些被他干掉的人身上扒來的通訊器上找到這個名字的:沙魯克·汗。
布魯斯看了這個男人一眼,然后說:“抱歉,沒人能知道我的秘密……”說完雙手環(huán)過他的脖子,一用力,扭斷了他的頸椎。
出來以后,布魯斯眼中閃爍著光芒,喃喃道:“魔都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