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此之外,李倓也知道,對于大唐來說十分合適的兩稅法,其實(shí)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具備了條件了。
兩稅法,即大唐朝堂以當(dāng)?shù)噩F(xiàn)有的男丁與田地?cái)?shù)為依據(jù),劃分等級,規(guī)定分兩次于夏天、秋天納稅。而商人是以貨物總值的三十分之一,于所在的州縣納稅。
它的稅額,原本用錢為單位,但是可以以布代替。這樣,官僚、貴族、地主和商人都要合理納稅,減輕了平民的負(fù)擔(dān),也增加了政府的收入。
李倓知道,這個(gè)辦法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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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煙東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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