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
妖界法條第五百二十條:人妖不得通婚,違者折半身壽元,毀半身妖術(shù)。
說起此條法律,妖界無人不知無人不曉,有心術(shù)不正者,卻少有違背此法條者。
畢竟愛情誠可貴,生命價更高。兼之飯菜好吃,人世有趣,一般人都不想早死。
對于此法條,妖界年歲小的妖理解是:妖有數(shù)千年,人只一百歲。不適合!
而稍微上了點年紀的妖,為了顯擺自己閱歷了得,難免會說到一個故事。
故事是說,幾百年,妖界政權(quán)更替,皇族動亂,妖界小公主猶卷法力盡失,流落凡間,遭遇一凡人搭救。
那時候人妖還可以通婚,小公主猶卷生的傾國傾城,且對世事懵懂,凡人見色起意,將小公主帶回了家,幾年過去,兩人結(jié)下海誓山盟。
這本是一樁美事,只是好景不長,幾年后,那凡人始亂終棄,另娶了旁人。
數(shù)年情意不敵一時新奇,小公主傷心欲絕,萬般無奈之下只好與凡人恩斷義絕,成全和遠離了凡人,帶著滿身的傷心回了妖界。
新妖皇本就不喜凡人,鑒于此事,多方考量,最終立下了此法文。
癡心枉付的公主,喜新厭舊的凡人。
這真是個讓人心底一涼,懷疑愛情的故事。
有人聽了難免要說,當真世間沒有公道?負心人可逍遙法外?
不不不,佛家云: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候未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