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歷六年九月初八,皇長女出生,朱翊鈞十六周歲上就做了父親。對于上輩子并沒有孩子的他來說,這是一種極新鮮的體驗——仿佛自己又長大了一次。
其實按照他最初的想法,最好是等十八歲大婚并且生子,給天下萬民做一個晚婚晚育的表率。但是隨著他對大明帝國的了解逐漸深入,就越發(fā)覺得不能將親政的日子推到三年之后;
而張居正在原時空的壽命,也讓他感到時間緊迫,因為從治政能力和威望來說,張居正都...
摩碣
[注1]:為了讓大家不花冤枉錢,老摩將部分資料放在作家說: 洪武元年,明太祖在南京建立了“善世院”,設(shè)立了統(tǒng)領(lǐng)、贊教等職位,有點像后世的宗教局——天下各寺廟主持均由善世院任免。 洪武五年,召集天下高僧,建立了“廣薦法會”,對佛教經(jīng)藏進(jìn)行收集整理。這項工作在洪武三十一年完成,整理的經(jīng)藏,史稱《洪武南藏》。 洪武十七年,太祖下旨將僧人發(fā)放度牒制度化,三年發(fā)放一次,僧人取得度牒必須要參加考試,以此淘汰不合格僧侶。 同時朱元璋下旨,將天下寺院分為禪寺、講寺、教寺三類,禪寺(叢林)專修參禪,講寺專主講經(jīng),教寺(律寺)專主持戒、傳戒。于是僧人也分為三類:“禪僧”,修習(xí)禪定,明心見性;“講僧”,解釋講經(jīng);教僧,從事喪儀、法事儀式。 洪武二十四年,朱元璋宗教管理思想完全成熟,制定頒布了影響深廣的《申明佛教榜冊》,成為明代宗教管理的最重要法律文件。 洪武二十七年,他又下旨敕禮部頒布了九條榜文,對僧人舉止所應(yīng)趨避自律之處,作了更為具體的補充規(guī)定,使境內(nèi)僧人均能依此條例潔身自守,使世間“善者慕之”,“佛道永昌,法輪常轉(zhuǎn)”,利益邦國。 謝謝!繼續(xù)求本月最后一天的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