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康八年(342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,司馬岳下詔立蒜子為皇后,并封岳母謝真石為尋陽鄉(xiāng)君,準(zhǔn)備提拔岳父褚裒從豫章太守入朝任侍中、尚書。不料遭到褚裒的拒絕,他實在不愿意在內(nèi)廷任職,苦苦請求外出任職。
那天褚裒提筆寫奏章給皇帝,在《上疏固請居藩》里,言辭懇切地稱自己憑著虛名陋才,才干不能備用,過分地蒙受國恩,多次擔(dān)任不能勝任的職位。沒有功勞卻接受了恩寵,他實在覺得非常慚愧,怎么還可以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