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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故事的人是故事里的人

第4章破了規(guī)矩還火燒涼床(1)

寫故事的人是故事里的人 鎏金暖陽 1501 2020-10-27 00:57:21

  什么是規(guī)矩?

  我所知道的,是老話說的“無規(guī)矩不成方圓。”

  還有就是課本里學的,書本里讀的,什么“矩不正,不可為方。規(guī)不正,不可為圓?!?p>  “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(guī),生而為人,不可漠視規(guī)矩?!钡鹊取?p>  那些都是大道理,范圍有點廣。

  我今天想說的是我們家的那些規(guī)矩。

  讓我,還有我哥哥們,到現在都還會聞之色變,讓人心里陰影面積很大的規(guī)矩——我們家自己的規(guī)矩。

  直呼“可怕”“恐怖”“冷血”“自私”……

  因為那些規(guī)矩,讓我們三兄妹可是吃過不少苦頭。

  比如:一,家里來了客人,吃飯時候的規(guī)矩。

  小孩子不許上桌,要么夾點菜房間里去吃,要么被我媽帶著,自己端著碗,隨便就著點兒菜一邊兒吃去,因此,好多菜我們也就都吃不著。

 ?。ㄏ氤猿圆恢?,而且就在眼前只能看,能聞到想味兒那種滋味兒……想想現在都還憋屈。)

  二,有客人的規(guī)矩不算啥,就不提吧,反正家里也不是天天來客人。

  關鍵,天天這個問題就頭疼了。

  平常家里有好吃的,我們得讓給我爸先吃。我們家,可不是平常人家正常那種思想和規(guī)矩,父母會想著要把好吃的先留給孩子——那種思想在我們是不可能的,那是絕對不可能發(fā)生在我們家的事。

  比如一只雞,我爸永遠是吃雞腿和胸脯肉那個,我們永遠都是吃脖子和翅膀的那個。

  這規(guī)矩到現在都還“長存”在我原生家庭里。

 ?。ㄖ皇请u和鴨要分肉多的部位,其他好吃的還是一起吃了的。)

  豬肉我們吃得多。

  就是覺得雞吃得少,覺得那雞肉“賊香”,可吃不到肉啊,小時候覺得那雞為什么長得不像豬。

  如果像豬,那樣不是全身都是肉嗎?

 ?。ㄎ业浆F在仇視雞,太氣了。)

  三,吃白米飯的規(guī)矩,吃飯的時候不能先吃白飯,要先吃一碗紅薯,然后才能去添一碗米飯。

  我爸卻是永遠只吃米飯的那個人。

  給我們的理由是:“爸爸是主力,是頂梁柱,小時候吃太多苦,有好吃的要讓給他”。我媽原話這么說的。

  “你們有吃在后頭,我們活一天少一天,你們日子還長”。我爸原話是這么說的。

  請問一下我們三個孩子先添了一碗紅薯,還能再吃下一碗白米飯嗎?

  你們說,這些“規(guī)矩”是不是很變態(tài)?

  那時候我爸也就四十多而已,怎么聽,我們都覺得自己很委屈,雖然覺得父母說的也有幾分道理。

  就好像隔壁阿叔總覺得我傻,傻傻的可愛,總惡趣味的逗我屢試不爽:“三妹兒,你碗底下有蟲,你快翻過來看看?!?p>  然后自己就真的信了,傻傻的“翻過來”,最后碗里的東西撒一地。

  我除了“哇哇大哭”(怕挨打),氣得跺腳,委屈的朝我媽懷里鉆。

  除此以外,自己都沒有想過做點啥出出氣什么的。

 ?。▔焊鶅汉┖┑木褪遣欢瘩g。)

  就如,父母說什么我們也就信什么一樣,那時就單純如我們。

  也確實,我爸現在七十多了,能吃,能睡,能跑,還能瀟灑的騎個摩托車上街趕集。

  還依然是個“風一樣的少年”。

  不得不承認,那時他們把自己照顧得很好,底子打得好,所以現在精神頭十分好,也是有道理的。

  誰說自私有錯?自私一點真的也沒錯。

  好吧,就當安慰我自己的話“那時候只能怪我,誰叫我是超生罰款來的孩子呢”。

 ?。ú粴?,不氣,都過去了,現在想吃啥就吃啥。)

  四,還是桌上的規(guī)矩,吃飯要讓爸爸先上桌,也要等他先動筷子,不能說話沒大沒小,更不能大聲說話,好好吃飯,桌上不能有嬉笑的聲音。

  稍有不慎,“啪”,的一聲,我爸就會拿筷子的另一頭,精準的敲打我們的腦瓜子。

  我爸下手可不輕,敲一下腦袋可疼好久呢。

  那是童年的陰影一部分,孩子嘛,總是愛在吃飯的時候和大家爭爭東西,就覺得好玩而已。當然,規(guī)矩立好不聽,那每次吃飯也就總有人被敲腦瓜子了。

  雖然我小,也不例外,我覺得自己笨,多半是被我爸敲腦袋敲傻的。

  五,不準打人,罵人,更不能在外闖禍。

  包括,不能自家兄妹三人吵架打架。

  更不能在外面和外人吵架打架。

  不能出去破壞別人家的東西。

  不能在外面偷偷摸摸。

  不能逃學,不能在外吃零食……等等。

  總之,范疇有點廣,但基本都犯了。

  這些規(guī)矩守起來是真的比較困難。

  你想嘛,舌頭和牙齒都要打架,更何況是三兄妹。

  哥哥們會保護我,但不代表不會欺負我。

  欺負了我,我又不可能忍氣吞聲。

  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會有反抗的。

  有一次,父母不在家,大家都餓了,可家里沒吃的。

  那時候哪可能像現在這么幸福隨時有零嘴啊,那簡直對當時的我們來說是夢幻,想都不敢想。

  沒辦法,沒有吃的就想辦法找吃的。

  那時候爸媽鎖在“谷倉”里的花生是可以的。

  可那花生多數都賣了,僅剩下的一兩口袋是要拿來“留種”的,來年的種子都在那里面鎖著的。

  那“留種”的也沒辦法,餓呀,想吃呀。

  三個人一合計,哥哥們合力掀開一個口子,我鉆下去拿(偷)。

  雖然是自己家,那真的還是得用“偷”這個字來形容。

  “谷倉”是我爸媽自己用磚塊修葺的,保守估計有1米7高,寬的話1.2米,長的話就起碼兩米。

  關鍵還不在于有多寬有多高有難偷,主要是留的門真的很狹窄。

  只有我瘦小的個子才能進去。這時候我的用處還是比較大的,原本我是“從犯”,莫名的因為背負了“使命”變成了“主犯”。

  管他“從犯”還是主犯,美食當前,一切都早就拋之腦后了。

  一來二去,被發(fā)現也在意料之中。

  到最后“毫無疑問”挨打的人也有我,打得還很重,一個個哭得“好慘”。

  最可氣的是,我爸媽以為我們挨了打之后就不會再去偷吃了,索性把剩余的都放進了柜子里。

  偏偏那柜子的蓋子又很變態(tài)的重,又要我兩個哥哥合力才能掀開。

  然后進去偷花生出來吃的還是我,這回被發(fā)現的時候,我們居然正在“進行中”。

  他們兩個發(fā)現爸媽突然回家,居然同時放了手,好巧不巧的我半截身體就掛在柜子上,被那重重的柜子蓋蓋壓得死死的。

  這樣的結果不僅是受傷,而且還要被打。

  “坑妹”這種事他們也沒少做,我這條小命能活到現在也實屬不易啊。

  嘴上說沒計較過,實際呢?

  哈哈……我也就在這兒拿小本本給他們記著“仇”呢。哼(ノ=Д=)ノ┻━┻

 ?。ü媸怯謿庥趾眯?。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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