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類人,我們只能做標記,和法官再次溝通,做特殊處理。
平時吧,電話一個接一個打,案件沒進展就發(fā)牢騷。
可這關鍵時刻,就聯(lián)系不到他們本人了。聯(lián)系方式改變了,也不及時同我們聯(lián)系,以變更聯(lián)系電話。
這類當事人,真是讓人無語!
第二天中午,我正準備去吃午餐,接到一個老伯伯的電話。
“喂,是冰律師嗎?我是金光股份的投資者,昨天收到你們一條短信說讓提供個人賬號是真的嗎?”老伯伯用沙啞的聲音問。
“對的,是真的。金光股份我們已經(jīng)幫您申請執(zhí)行了,現(xiàn)在法院已經(jīng)執(zhí)行到賠償款,您只需要提供您本人準確的銀行卡賬號信息,法院就會把賠償款支付給您……”我耐心的向老伯伯解釋到。
“哦,這才好了。都幾年過去了,我還以為沒希望了呢,真是太謝謝你們了!”老伯伯感激的說。
“哦,沒事。這個案件歷經(jīng)一審、二審、執(zhí)行三個階段,時間確實挺長的……”
“是呀,是呀……”
……
寒暄幾句后,老伯伯才高興的掛了電話。
聽上去,老伯伯至少70歲了,說話聲音很輕,甚至有些費力。
他開玩笑說,如果再等一二年的,他恐怕就等不都拿賠償款了……
的確,這也正是起訴時法院為什么要讓當事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,結算時讓當事人提供本人賬號的原因。
象這類審理周期較長的案件,審著審著,當事人就沒了。
更有甚者,股票持有人已經(jīng)去世了,因其合法繼承人較多,一時半會難以辦理公證的,或者嫌辦公證太麻煩的,都會隱瞞實情,借死者名義起訴。
要求提供本人生效證明、本人賬號信息就有效避免了存在多名繼承人時,被個別繼承者侵吞財產(chǎn)的弊端。
所以,老年人提早立遺囑或進行遺產(chǎn)公證可以給繼承人們省去很多麻煩。
但實際上,在中國,愿意生前立遺囑或公證的老人少之又少。
這可能和我們的傳統(tǒng)觀念有很大關系。
不過,近些年來,已經(jīng)有了很大進步。
然而,下午來電話的老人就有些讓人費解了。
電話上來就問:“你是冰娜律師嗎?如果不是的話,請幫我找冰娜律師!”
“我是冰律師,請問您有什么事?”我用溫和的口氣問。
“我老伴昨天收到你們的信息說金光股份執(zhí)行到款了,為什么我沒有收到通知?我們可是一起委托你們打官司的!”老大伯用質問的口氣問。
詢問了他的姓名后,我查了一下,發(fā)現(xiàn)他和他老伴是同一批申請執(zhí)行的,但同批申請的有四十人,目前法院只執(zhí)行到一半人的賠償款。
于是,我便把情況告訴了他,并勸導他再耐心等待等待,總會執(zhí)行到款的。
沒想到老人反而憤怒了:“同時執(zhí)行的,為什么我就沒執(zhí)行到款呢?法官是不是在尋私?我的賠償款什么時候才能執(zhí)行到?要等多久呀……我要去投訴法官……”
老人在電話里不停咆哮、抱怨,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讓他情緒穩(wěn)定下了。
等掛完電話,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。
不僅在心中感嘆,法律人可真不容易?。?p> 有一種想為法官鳴不平的沖動……
總有那么一小部分人,不相信律師,不相信法官,不相信公平與正義,這算不算是一種嚴重的病態(tài)心理?
特別是另一位老太太,更讓人哭笑不得!
二天前,老太太和女兒一起來律所我們簽了委托合同。
正常情況下,當場來律所簽合同的,我們會讓其簽一式兩份合同,蓋好章的合同留給當事人。
但偏偏那天,她來的比較晚,剛好是午餐時間,蓋章的行政人員不在。
于是,團隊負責簽合同的行政人員錢苗苗就說后面蓋好章可以郵寄給她們。
由于老太太和她女人急于離開,所以就答應了。
然而第二天,老太太就打電話來問合同郵寄了沒有。
湊巧的是,由于疫情原因,錢苗苗被封在家里,無法來上班了。
所以,我們就讓她等幾天,錢苗苗上班了,會及時寄合同給她的。
誰知道,老太太當天下午便又來了我們律所大喊大叫。
說自己上當受騙了,趕緊把合同全部還給她。
由于當天咨詢?nèi)藛T較多,團隊里每個人都忙焦頭爛額,一時半會沒抽出時間去接待她。
老太太便在前臺處發(fā)瘋般的撞玻璃門……
想到這樣的當事人,如此敏感不理智,即便代理了她們的案件,后期也會有很多麻煩,如果老太太做出更過激的行為,后果不堪設想!
所以,我直接讓團隊其他人員聯(lián)系錢苗苗,把老太太和她女兒的委托材料全部退還給她,并且堅決不再代理她們的案件。
律師接受委托,并不是什么人的案件都可以代理的。
沒有信任的委托,注定會很累,律師抽不出那么多解釋時間,也消耗不起那么多精力。
有泡電話粥,被人質疑的時間,我們可以立更多的案件,分析更多的案情,為更多的投資者們挽回更多的損失。
只有相互信任的合作,才能在愉快的氛圍中達成共贏,公平與正義也才更能彰顯它的價值!
在我們代理的所有案件里,我不曾發(fā)現(xiàn)任何一位法官徇私舞弊、不公正裁判行為。
相反,有幾個案件,到晚上7點鐘了,法官還在發(fā)微信讓去立案平臺補充材料。
庭審中,法官們總是開完一個庭,又急著趕開另一個庭。
所以,對于那些出言不遜,總是質疑法官公正性的當事人,我總有一種說不出的反感。
當然了,有些當事人,經(jīng)過解釋,他們婉然一笑,表示出對法律人的理解。
而對于那頑固不化的,你越解釋,他還以為你包庇法官,和法官之間有什么利益關系呢……
只能說,人與人,太不同了!
心里只有陰暗的人,如何能看到世間的光明呢?
或許做為律師,我們會同不同的人打交道,但我們寧愿相信,所有人的內(nèi)心都有一片凈土,都有一份對公正正義的渴望與敬畏。
我們信仰公平正義,我們也努力維護公平與正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