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五經
大秦的用人制度,主要有四。
第一軍工授爵制,凡是上陣殺敵的軍官無不是官吏出身,習秦法,會公文。
大秦每占領一座城池,便將軍中的百將或是千夫長留人在當地任命縣官、郡官。
第二是舉薦,地方的能臣被郡縣的長官推舉,經過中央核實后任命為地方官員。
第三是征召,中央的高級官員或者皇帝直接下詔,讓在民間的能臣直接擔任官職;第四為嫡長子繼承。
然而舉薦和征召都是...
大秦的用人制度,主要有四。
第一軍工授爵制,凡是上陣殺敵的軍官無不是官吏出身,習秦法,會公文。
大秦每占領一座城池,便將軍中的百將或是千夫長留人在當地任命縣官、郡官。
第二是舉薦,地方的能臣被郡縣的長官推舉,經過中央核實后任命為地方官員。
第三是征召,中央的高級官員或者皇帝直接下詔,讓在民間的能臣直接擔任官職;第四為嫡長子繼承。
然而舉薦和征召都是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