往后的一段時間,許府上下大體還算平穩(wěn),隨著周蕓慢慢得心應手,許平也把重心抽出了東廂書院。
書院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任務,半點急不得。況且如今許平手下沒有得用的人才,發(fā)展的太快也不見得是好事。
在準備來年開春的會試之余,許平也在履行自己作為鄉(xiāng)紳的義務。
既然心安理得地享受著村里鄉(xiāng)親的尊敬,那自然也要付出相應的關照。
而且太平村如今只有許平一個舉人老爺,連個致仕退隱的官老爺都沒有。不管許平本人樂意不樂意,太平村的大部分公務——比如每年的徭役攤派,各項稅務的繳納,縣衙都會跟許平商量著辦。
聽起來挺離譜的,但事實上就是如此。
在大部分地方,官府的控制力一般只在縣城,下到村里都是鄉(xiāng)紳說了算。
原先太平村便是由里長們商量著來,如今許平橫空出世獨占鰲頭,他們也只得退位讓賢。
那官老爺們難道不怕鄉(xiāng)紳從中上下其手,侵吞國家財產(chǎn)嗎?
當然怕了,畢竟這樣他們自己能吞的就少了,但他們沒辦法。
村東頭的李大爺認識你縣令張南德嗎?村西頭的劉三娘理你刑房書吏是誰嗎?
人家只認識村里的張大戶刑老爺,畢竟除了許平這個“奇葩”,大部分鄉(xiāng)紳都憑著國家賦予他們的特權在地方上稱王稱霸,威風八面。
別的全都不提,便只家奴院工,就是現(xiàn)成的打手,打完了你還不敢還手。除非你不想租他家的地,不貸他家的錢。
沒地種、沒錢買種子買農(nóng)具就要挨餓,百姓們更聽誰的話不問可知。
既然如此,我縣令手握國家王法,難道不能下來強征?
沒問題。太平村不算大村,也就幾百戶人家上千口人,縣衙準備派多少衙役下來催收?又準備催收到幾時?
清河縣有好幾十個太平村這樣的村子,而縣衙有多少人?
滿打滿算不過幾十!甚至大部分都是干雜活的工人,擔不得事。
一個人去強派一村的稅役,只怕你進得去出不來。
更不提其他的村民糾紛、風俗教化、民間教育等等亂七八糟的事情,縣令是決計不可能全都抓在手里的,累死他都忙不過來。
若是縣令大人不識趣,到時候人家給你來一手陽奉陰違磨洋工,或是暗中使點壞,縣令大人三年一度的考評可就要糟糕了。
所以,即便張南德與許平早先有過過節(jié),如今依然是兩廂無事,客客氣氣的。
等許平這段時間真正接手地方事務,便發(fā)現(xiàn)了一些問題。
譬如賦稅與徭役。
服徭役是除了按律免除的那部分人之外,每個大明子民都要盡的義務。
如今大抵可分為四類,謂之“四差”,是為里甲、均瑤、驛傳、民壯。
里甲役大致便為給皇家和地方官府服務,只要他們有各式各樣的需求,便會攤派下來,由里長領著大家伙去干活。
均瑤役則為雜役,各種地方機關都需要長期勞力,便由百姓去充當馬夫、獄卒、衙門雜工等等。
官府專為供官員公務往來和文書郵遞設置了驛站,驛傳便為此服務。服役的百姓要為驛站準備騾馬、食料、各種器具等等。
原本其實還好,可如今的達官顯要們把驛站的“堪合”,當成了單位食堂的飯卡一樣到處送人,不管什么人都能來用一下,百姓負擔極重。
民壯役就簡單多了,可以理解為服兵役。
許平理解了如今的徭役制度以后,便察覺到里面有問題。
最根本的一條:如何規(guī)定每個人應盡多少份額的義務呢?
現(xiàn)行的稅役法給出的答案很簡單,按丁口算。
百姓十六歲就可以為國家效力,直到六十歲退休,在此期間便算作一個“丁”。
家里有多少丁就出多少力,不想出力出相對應的錢也行。
看似公平,其實不公平。
對有錢的大戶人家來說,有的是瞞報不報的手段,十丁報一丁的都算有良心。
窮苦百姓家的孩子比富人家只多不少,收入貧瘠不說,要繳納的丁銀卻幾乎都攤在他們頭上,幾乎都被沉重的稅役壓的喘不過氣。
這樣一來,越來越多的窮人通過投靠到有特權免稅役的鄉(xiāng)紳甚至藩王家中逃避官府盤剝,是為隱戶。
我連戶口都不要了,沒有權利自然沒有義務。你怎么收我的稅,逼我去服役?
可攤派下來的稅役是固定的數(shù)目,人數(shù)越少,每個人的份額就越大,越安分守己的百姓越苦不堪言。
許平甚至聽聞,有些本就貧困的偏遠地區(qū)已開始不斷爆發(fā)小規(guī)模的農(nóng)民起義。
這可不是好兆頭,尤其是如今的天氣越來越冷,災荒就在可預計的不遠處了。
當然官員中也有有識之士,已經(jīng)有不少地方官府自己想辦法調(diào)整了。
丁銀乃是地方財政,各憑本事收取。
譬如淮安府,實行的是北方諸府流行的辦法——把每戶人家分等。
地方上會綜合每一戶人家的資產(chǎn)狀況,從上上、上中一直分到下中、下下,總共九等。
然后稅役便也按此來分,富者多出,窮者少出。上上之戶所出,可抵下下之戶近二十倍。
在許平看來,這確實是一種不錯的辦法。
但任何好的政策都需要好的執(zhí)行,否則就是空中樓臺鏡花水月。
只說戶等的評定,就有不少問題。
暗箱操作都不用提,只說朝廷定的五年重新評定一次,真正做到的就極少。
重新評定戶等是一件工作量極大,費時費力又不出功績的事,中下層官吏的原始推動力就不足。
況且這件事做起來無比的得罪人。
若原是上上之家,一場大火破敗成赤貧,你給他重定成下下戶,他也不會感激你,因為這本就應該。
可若是下等人家發(fā)了跡,誰又愿意年年多出二十倍的血汗銀子送給官府?強行定他個上上等,便是赤裸裸地得罪人,于己沒有半分好處。
所以大家都得過且過,只要能收上銀錢就好,誰口袋里出有區(qū)別嗎?
許平回想從記事到中舉期間,二十年來也從沒有人來給他們重新定戶等,一直都是李忠最早報的上下之家——第三等。
許平不怕得罪人,他打算做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