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隆元年正月,改元,大赦天下。詔往歲逋租概不再追。
三月,瓦剌寇犯代郡。太守郎覺力戰(zhàn)死之,郡尉羊廣設伏于諸處破之,瓦剌遂退,擄掠子女二千余口。
四月,韃靼寇犯遼東,為太守肖果所破,斬首八百余級。是月,吐谷渾欲寇犯涼州,刺史何縝曉喻退之。
六月,瓦剌復寇涼州,刺史何縝遣參軍俞雀詭道襲之,大破斬首一千九百四十五級。
九月,帝親至廷尉決案。
十月,詔免今年戰(zhàn)死士卒家租稅三代,使本郡撫慰勞賞。
二年二月,瓦剌遣使貢獻請罪,帝原之,以其可汗托??蔀楹游魍?。
四月,兗州刺史任景歿,以其子任恭為兗州刺史。
五月,以朱詹為尚書臺令,楊運為中書臺令,鄧灼為祕書臺令,冉垕為御史臺令,薛楚為吏部尚書,薛臻為戶部尚書,嚴南為禮部尚書,王嶠為工部尚書,馮蘭為刑部尚書,任灌為兵部尚書,劉震為司隸校尉。朱詹者,河北人;楊運者,濟陰人,并非高第,顯擢為宰輔,當時異之,多有議論。
九月,詔修運河以疏通淮、洛之間。
三年正月,韃靼寇樂浪,太守關海擊之,不利,韃靼擄掠子女數(shù)千口而還。
二月,詔幽州刺史王韜將兵四萬討韃靼,遇之于勞魯山,韃靼眾散不可擊,王韜深入山中,韃靼可汗莫佩他奇兵截其后,韜大敗,死者十四五,退還幽州。莫佩他追之,為遼西太守公孫赫所要,斬首六千余級。詔責免王韜,以為膠東太守。擢遼西太守公孫赫為幽州刺史。
六月,韃靼遣使求婚,帝不許。
八月,韃靼復寇北平,為幽州刺史公孫赫所敗,斬首七百二十三級,北平郡丞欒雋死之,詔贈扶風太守。
十一月,雁門大雪。
四年三月,韃靼寇雁門,為并州刺史虞晃所破,斬首二千級。
五月,江漢大水,詔發(fā)兵調糧賑濟之。
六月,韃靼寇掠代郡,殺害男女八百余口,擄掠子女二百戶。
八月,并州刺史虞晃率騎兵萬人奇襲韃靼于陰山南,斬首四千余級,韃靼可汗莫佩他墜馬折一臂。
九月,晃越山逐擊,韃靼不料,復為晃所破,斬虜萬人,莫佩他單騎遁逃,賴其弟撒武發(fā)救免?;嗡燧p騎緣山而進,所至莫不克破,莫佩他每戰(zhàn)敗北,遂北逃避之。
十一月,晃還并州。晃自與韃靼交戰(zhàn)以來,所鄉(xiāng)無不獲捷,韃靼畏之如虎,每觀其旗幟而鼠竄,莫佩他亦不可免。
五年正月,御史臺令冉垕以虞晃擅為調兵,彈之。尚書臺令朱詹以為將帥者,君命有所不受,可臨時變機。垕執(zhí)曰:“彼若在外,自可隨時制宜,然其發(fā)兵出師,始定謀于州境,非決機乎戎場,豈刺史可斷征伐邪?”垕子河東太守由嘗于河東圈山水而為己業(yè),晃執(zhí)而收之,故垕有此劾。帝下朝堂議,多贊合垕者,于是免晃。
二月,以河東太守冉由為并州刺史,實冉垕諷群臣薦之。
六月,尚書臺令朱詹上策以為當于邊地廣開屯田,移民實塞,密置烽火,多調強兵。戶部尚書薛臻駁之,以為韃靼不足為患,瓦剌常懷教化,邊疆無憂。
九月,朱詹乞骸骨,帝不許。
十二月,詔修泰樂宮、靜心宮于長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