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企者不立,跨者不行,自見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無功,自矜者不長。其在道也,曰余食贅行。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?!?p> 企,踮起后腳跟;跨,越過,跨越;自見,猶今之顯白;自是,自以為是;自伐,自夸其功;自矜,妄自尊大。以上都是主觀意圖強,其結果恰恰相反:不能久立,不能行遠,不察不悟,不能廣為傳揚,失去功德,不能長久。
老子勸導人,不造作,不要人為,無欲,無私。
造作,人為,皆因私、欲,為有道者所不齒。余、贅同義,多余的;余食,即“為目”,不“為腹”,是舍本逐末;贅行,是多余的舉動,人為增加的。
物,是老子哲學的基本概念。物不可解作鬼神。物多是實體,虛實相生,有時也可虛指;物常與人相對,有時包括人;萬物是可見可感的,萬物包括了人。見42章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萬物負陰而抱陽,沖氣以為和。”人又是獨立的主體,見55章:“知和曰常,知常曰明。” 25章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”。人可知道守道行道。
“物或惡之”,猶“天譴人怨”。參考《尚書·武成》:“今商王受無道,暴殄天物”,《周易·系辭上》:“開物成務,冒天下之道”,物與天共,人承天理。
本章勸人(統(tǒng)治者)守道,要自知,不狂妄,不妄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