茨岡民族是歐洲人數(shù)最多的少數(shù)民族之一。
原住印度北部,公元10世紀左右,由于戰(zhàn)亂、饑荒等原因,茨岡人的祖先離開印度故土,開始了流浪生活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他們的足跡逐漸踏遍全歐洲。
吉普賽人的外貌特點是:長臉有點方,臉形上寬下窄,下巴有點尖,長眉毛,眼睛大而長,很明亮,占據(jù)上半臉的大部分比例,鼻梁額外長、高和直,嘴巴有點寬,表情沉著神秘有些冷漠感。
大多數(shù)吉普賽人講吉普賽語(Romany),一種與印度北部現(xiàn)代印歐語密切相關的語言;也講各居住國的主要語言。
在世界文壇中,有眾多的作品塑造了茨岡人形象。
我們比較熟悉的有《巴黎圣母院》里美麗的吉普賽女孩艾絲美拉達;比才的歌劇《卡門》;薩拉薩蒂的《流浪者之歌》;印度電影《大篷車》;墨西哥電影《葉塞尼亞》等。
幾百年來,國際民族學界熱衷于研究浪跡天涯的吉卜賽人,特別是有關這個與眾不同的民族的起源,遷徙路線更作為一種專門學問進行探討。
然而,對于吉卜賽人的發(fā)源地、遷徙時間、流浪路線等的研究,由于歷史資料十分貧乏,各國學者在相當長的時間內(nèi)往往沉溺在各種彼此爭議的設想或口頭傳說上,而不是面對歷史的現(xiàn)實。
為了進一步論證吉卜賽人起源于印度,必須對這一古老民族的社會制度、文化和習俗進行研究。
在古代的印度有一個分布很廣,眾所周知的民族--多姆族。在公元4世紀的時候,這個民族以及他們的古老文化和殊異的習俗已經(jīng)引起人們的注意。多姆族多是音樂愛好者和占卜者。
多姆人為印度其他各族人所蔑視。他們沒有固定的職業(yè),除作為優(yōu)伶走江湖之外,多被人雇傭從事較低賤的職業(yè),如更夫、清道夫、刑場衙役、工匠等。
盡管多姆人多才多藝,并善于維持生計,但當?shù)馗髅褡遛r(nóng)民看不起他們,禁止與他們通婚。
多姆人約于公元1000年離開印度,經(jīng)阿富汗、波斯、亞美尼亞、土耳其等地,到達歐洲。(至今仍有多姆人散居伊朗等地。)
14世紀時多姆人已到達巴爾干半島,16世紀時已遍布歐洲各地,包括蘇格蘭、瑞典等地。
另有羅姆人經(jīng)敘利亞到達北非,再越過直布羅陀海峽到達西班牙。
同時印度北部至今仍有和羅姆人相似的民族居住。
羅姆人長途遷徙的原因至今仍是歷史界之謎。有學者稱,多姆人的祖先是低種姓的印度教徒,應征入雇傭兵軍隊后,升為剎帝利(即戰(zhàn)士)種姓,同時被派往西面以抵制異教國家的擴張。
另有學者稱,異族征服印度北部后,其俘虜淪為奴隸并發(fā)展出自身獨特的文化,成為羅姆人的前身。
但羅姆人到達中東后,為何不折返印度,反而繼續(xù)前進,進入歐洲,則是一個不解之謎。
一般認為,吉普賽人離開印度經(jīng)屢次遷徙,11世紀到波斯,14世紀初到東南歐,15世紀到西歐。20世紀下半葉吉普賽人的蹤跡已遍布北美和南美,并到達澳大利亞。
吉普賽人來到中國的時間大約在元代。
蒙古人崛起以后,成吉思汗子孫多次西征,不斷在中東地區(qū)擴張。他們俘虜了大批當?shù)鼐用?,一部分作為奴隸,一部分補充入蒙古軍中。這些人被帶回中原以后,就有一部分吉普賽人來到中國,被稱為“羅哩回回”。
羅哩回回最早見于元成宗大德六年(1302年)的文獻中,他們被元代統(tǒng)治者列入色目人階層,作為西域流戶之一,比漢人南人享有更多的特權。
他們?nèi)藬?shù)不多,仍以部落為單位,保持著歌舞流浪、搶奪的傳統(tǒng),從西北到東南沿海的廣大地域,均留下他們的足跡。
直至明代,羅哩回回侵擾民眾、殺人搶劫的事件仍屢屢發(fā)生。
清代以后,羅哩回回已經(jīng)不見于文獻,或作為回族,或作為漢族,被中華文明所同化,均融入中華民族的大家庭中。
全世界約有五百萬至一千萬羅姆人,其中大多數(shù)居住在歐洲。
羅姆人主要聚居地有:巴爾干半島、中歐、美國、前蘇聯(lián)加盟共和國。西歐、中東、北非也有羅姆人居住。
羅姆人在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、匈牙利和美國的人口超過五十萬。
斯洛伐克的羅姆人占總人口的約5%-6%,其比例在世界各國當中排名第一。
吉普賽人不事農(nóng)桑,一般也不飼養(yǎng)食用牲畜,而是依靠城鎮(zhèn)和農(nóng)村的居民謀生。傳統(tǒng)上,吉普賽人一向在城鎮(zhèn)和鄉(xiāng)村居民區(qū)周圍,尋求與其流浪生活相適應的生計。他們沒有固定的居所,而是以大篷車為家和交通工具,以賣藝為生,在一個個城市間游蕩,逐漸成為世界聞名的流浪民族。
隨著時代的進步,在今天的南斯拉夫,那種典型的茨岡人大篷車已經(jīng)很難一見,大多數(shù)茨岡人過上了定居的生活。但他們多數(shù)沒有穩(wěn)定的工作,主要靠給人擦車、算卦看手相和偷賣走私香煙以及買賣外匯過活。
羅姆人把這些已經(jīng)定居的吉普賽人稱為“辛特“人,認為他們已放棄了真正的吉普賽生活。
終年流浪、不愿受拘于任何其他法律的吉卜賽人,自遠古的十一世紀以來,已成其民族的生活規(guī)范。
由于吉普賽人和所屬國其他民族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,非羅姆人對羅姆人普遍存在較壞的印象,認為羅姆人不能融入社會主流,都是乞丐、小偷或者人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