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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家

八書·歷書譯文

孤家 沒名字很高興 2056 2018-09-20 18:59:02

  上古時候,歷法以孟春月作為正月。這時候冰雪開始消溶,蟄蟲蘇醒過來,百草萌生新芽,杜鵑鳥在原野中啼鳴。萬物都長了一歲:它們從東春時降生,順次經(jīng)歷夏秋四季,最后到了冬盡春分的時候。雄雞三唱,天色黎明。以往經(jīng)過了十二個月的節(jié)氣,直到丑月即臘月結(jié)束,日月運行都已成周。日、月組成一個“明”字,所以才有了正月的這第一個黎明。明就是孟的意思,幽就是幼,幽明就是指雌雄。雌雄交替出現(xiàn),而又與以孟春為正月的歷法相符合。太陽從西邊落下,自東方升起;而新月先在西方露明,從東方隱于地下。真正是既不由天,也不由人,世間事也大都是這樣,所以凡事都易于破壞,難以促成了。

  帝王受天命而改朝換代,對于開始必十分慎重,所以要更改歷法,改變服裝崇尚的顏色,推本天體運行的起始時刻,以順承天的意旨。

  太史公說:神農(nóng)以前年代太遠,就不必論了。黃帝時考察星度,制定歷法,建立了五行序列,確立起陰陽死生消長的規(guī)律,糾正了閏月余分數(shù)值的大小,于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和其他物類的官員,稱為五官。各自掌管自己的一套,不相雜亂。所以百姓能夠有所信賴,神能有靈明。民神各有所職,互相敬重,不相冒犯,所以神給百姓降下好年景,百姓以豐潔的禮品饗祭神,以致災(zāi)禍不生,養(yǎng)生所需,永不匱乏。

  少暤氏衰落以后,諸侯九黎作亂,民神不分,群類混淆,災(zāi)禍接連發(fā)生,沴氣猶不能盡。顓頊即位后,就任命南正重負責(zé)天事,所有的神祗都屬他管理;任命火正黎負責(zé)地事,管理民事,使恢復(fù)以前的樣子,不得相互侵擾瀆亂。

  后來諸侯三苗隨九黎一起作亂,所以重、黎二官都不修所職,潤余的排列失了次序,正月的設(shè)置也與正歲不合,攝提所指失了規(guī)律,歷法與天運的次第不符。堯時重新任命重黎二氏的后人,不忘舊功,使他們恢復(fù)了原來的職務(wù),還設(shè)立了羲和的官職。時刻明,度數(shù)正,就陰陽調(diào)和,風(fēng)雨有節(jié),有了興旺景象,百姓沒有夭殤疾疫。堯年老以后禪位給舜,在文祖廟中告誠舜說“為天造歷的重任在爾一身”。舜也用同樣的話告誡禹。由此看來,造歷法是帝王很為重視的事。

  夏朝以正月為歷正,殷朝以十二月為歷正,周朝以十一月為歷正。大凡三王的歷正如同循環(huán),周而復(fù)始。天下治理得好,就不會亂了次第;治理不好,連諸侯也不會執(zhí)行王者的歷法。

  幽王、厲王以后,周朝衰微,列國大夫執(zhí)國政,史官不記時日,為君者不行告朔禮,所以歷算世家的子弟紛紛出走。有的分散在中原諸國,有的流入夷狄,所以祝禱祭祀的制度荒廢而不能統(tǒng)一。周襄王二十六年有閏三月,《春秋》書中非難它置閏月不當(dāng)。先王制定歷法的規(guī)則是,先定歷元和年、月、日等開始的時刻,再由中氣糾正十二月的位置,有日月余分則歸于年末。開始的時刻既定,接續(xù)下來的四時等也無錯誤;以中氣糾正月位,百姓才不致迷惑;余分歸入年末,諸事才不悖亂。

  此后是戰(zhàn)國紛爭的時期,各國的目的都只在于強國勝敵,挽救危機,解決糾紛而已,那有機會顧及編制歷法的事!那時候只有鄒衍懂得五德終始相傳,而且散布陰陽消長的分限等理論,因此而顯名于諸侯。同時也由于秦滅六國,戰(zhàn)爭頻繁,后來雖然做了皇帝,時日太短,也顧不上歷法的事。但是秦時頗為注重推求五行勝克,自以為是得了五行中水德的祥瑞,把河改名為“德水”,歲正取為十月,五色中崇尚黑色。然而歷法星度閏月余分等,未能做到更為準(zhǔn)確一些。

  漢朝興起后,高祖說“北畤祀黑帝的事待我開始辦起”,也是自認為得了水德的祥瑞。縱然是一些明習(xí)歷法的人以及丞相張蒼等,也都以為如此。當(dāng)時天下剛剛平定,正著力在大的方面建綱設(shè)紀(jì),此后高后以女子主政,都顧不及此,所以沿襲了秦朝的歷法和服色。

  到孝文帝時,魯人公孫臣以五德終始的理論上書,說“漢朝所得是土德,應(yīng)該改變歷元,更改歷法,變易衣服崇尚的顏色。這樣天就會降下祥瑞,有黃龍出現(xiàn)”。文帝將此事交給張蒼處理,張蒼也是習(xí)學(xué)律歷的人,認為他說得不對,把事情擱了起來。此后果然有黃龍出現(xiàn)于成紀(jì)地區(qū),張蒼引咎降職,他打算做的制定漢歷的有關(guān)論述也就不了了之。又有新垣平以善于望云氣的伎藝得見天子,也對天子說了些改正歷法和服色的事,很得天子信任,后來竟然作亂,所以漢文帝再也不談改歷的事。

  直到今皇帝即位,招致方士唐都,測量周天各部的星宿度數(shù);而由巴郡的落下閎運算制歷,然后日辰星度得與夏歷相同。于是改定年號,更改官名,封祭泰山。因而下詔書對御史說道:“過去,主管官員說星度沒有測定,于是朕廣泛征求、詢問臣下意見,該怎樣測定星度,未能得到滿意的答復(fù)。聽說古時黃帝圣德與神靈相合,固得不死,乘龍仙去。他曾經(jīng)察星名,驗度數(shù),判定五音清濁高低,確立起四時與五行的關(guān)系,建立了節(jié)氣的日分余數(shù)。然而年代太遠了。如今典籍缺少,禮樂廢弛,朕深覺遺憾。只是朕又無力把它們補修完備。今造歷者運算日分,全都與能克制水德的土德相合,如今已臨近夏至,以黃鐘為宮聲,林鐘為徵聲,太蔟為商聲,南呂為羽聲,姑洗為角聲。從此之后,節(jié)氣重新得正,羽聲重新成為最清音,律名等復(fù)又得到糾正,以子日作為冬至日,此后的陰陽離自合可循道而行了。已經(jīng)算得十一月甲子日夜半時為月朔冬至,更定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。年名是‘焉逢攝提格’,月名是‘畢聚’,日名已算得為甲子,又算得月朔夜半時為冬至。”

  歷術(shù)甲子篇

  太初元年,歲名是“焉逢攝提格”,月名是“畢聚”,十一月朔旦日名得甲子,夜半時為冬至節(jié)。

  冬至在子時,方位為正北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

  月朔無大余,無小余;

  冬至無大余,無小余;

  焉逢攝提格,即太初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為五十四日,小余為三百四十八分;

  冬至大余為五日,小余為八分;

  端蒙單閼,即太初二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八日,小余六百九十六分;

  冬至大余十日,小余十六分;

  游兆執(zhí)徐,即太初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二日,小余六百零三分;

  冬至大余十五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強梧大荒落,即太初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七日,小余十一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一日,無小余;

  徒維敦牂,即天漢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一日,小余三百五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六日,小余八分;

  祝犁協(xié)洽,即天漢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五日,小余二百六十六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一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商橫涒灘,即天漢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九日,小余六百一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六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昭陽作鄂,即天漢四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四日,小余二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二日,無小余;

  橫艾淹茂,即太始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,小余八百六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七日,小余八分;

  尚章大淵獻,即太始二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二日,小余二百七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二日,小余十六分;

  焉逢困敦,即太始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六日,小余一百八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七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端蒙赤奮若,即太始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日,小余五百三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三日,無小余;

  游兆攝提格,即征和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,小余八百八十分;

  冬至大余八日,小余八分;

  強梧單閼,即征和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八日,小余七百八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十三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徒維執(zhí)徐,即征和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日,小余一百九十五分;

  冬至大余十八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祝犁大芒落,即征和四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七日,小余五百四十三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四日,無小余;

  商橫敦牂,即后元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一日,小余四百五十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九日,小余八分;

  昭陽汁洽,即后元二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五日,小余七百九十八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四日,小余十六分;

  橫艾涒灘,即始元元年。

  冬至在酉時,方位正西;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九日,小余七百零五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九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尚章作噩,即始元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四日,小余一百一十三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五日,無小余;

  焉逢淹茂,即始元三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八日,小余四百六十一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日,小余八分;

  端蒙大淵獻,即始元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二日,小余三百六十八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五日,小余十六分;

  游兆困敦,即始元五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六日,小余七百一十六分;

  冬至無大余,小余二十四分;

  強梧赤奮若,即始元六年。

  有閏年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一日,小余一百二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六日,無小余;

  徒維攝提格,即元鳳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日,小余三十一分;

  冬至大余十一日,小余八分;

  祝犁單閼,即元鳳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九日,小余三百七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十六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商橫執(zhí)徐,即元鳳三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三日,小余七百二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一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昭陽大荒落,即元鳳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七日,小余六百三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七日,無小余;

  橫艾敦牂,即元鳳五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二日,小余四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二日,小余八分;

  尚章汁洽,即元鳳六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五日,小余八百八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七日,小余十六分;

  焉逢涒灘,即元平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日,小余二百九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二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端蒙作噩,即本始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四日,小余六百四十五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八日,無小余;

  游兆閹茂,即本始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八日,小余五百五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三日,小余八分;

  強梧大淵獻,即本始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二日,小余九百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八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徒維困敦,即本始四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,小余三百零八分;

  冬至大余三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祝犁赤奮若,即地節(jié)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一日,小余二百一十五分;

  冬至大余九日,無小余;

  商橫攝提格,即地節(jié)二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五日,小余五百六十三分;

  冬至大余十四日,小余八分;

  昭陽單閼,即地節(jié)三年。

  冬至在午時,方位為正南;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九日,小余四百七十分;

  冬至大余十九日,小余十六分;

  橫艾執(zhí)徐,即地節(jié)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三日,小余八百一十八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四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尚章大荒落,即元康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八日,小余二百二十六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日,無小余;

  焉逢敦牂,即元康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二日,小余一百三十三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五日,小余八分;

  端蒙協(xié)洽,即元康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六日,小余四百八十一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日,小余十六分;

  游兆涒灘,即元康四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日,小余八百二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五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強梧作噩,即神雀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,小余七百三十六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一日,無小余;

  徒維淹茂,即神雀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九日,小余一百四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六日,小余八分;

  祝犁大淵獻,即神雀三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三日,小余四百九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一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商橫困敦,即神雀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七日,小余三百九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六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昭陽赤奮若,即五鳳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一日,小余七百四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十二日,無小余;

  橫艾攝提格,即五鳳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五日,小余六百五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十七日,小余八分;

  尚章單閼,即五鳳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日,小余六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二日,小余十六分;

  焉逢執(zhí)徐,即五鳳四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日,小余四百一十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七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端蒙大荒落,即甘露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八日,小余三百一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三日,無小余;

  游兆敦牂,即甘露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二日,小余六百六十五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八日,小余八分;

  強梧協(xié)洽,即甘露三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七日,小余七十三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三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徒維涒灘,即甘露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日,小余九百二十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八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祝犁作噩,即黃龍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五日,小余三百二十八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四日,無小余;

  商橫淹茂,即初元元年。

  冬至在卯時,方位正東;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九日,小余二百三十五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九日,小余八分;

  昭陽大淵獻,即初元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三日,小余五百八十三分;

  冬至大余四日,小余十六分;

  橫艾困敦,即初元三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七日,小余九百三十一分;

  冬至大余九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尚章赤奮若,即初元四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一日,小余八百三十六分;

  冬至大余十五日,無小余;

  焉逢攝提格,即初元五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六日,小余二百四十六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日,小余八分;

  端蒙單閼,即永光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無大余,小余五百九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五日,小余十六分;

  游兆執(zhí)徐,即永光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四日,小余五百零一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強梧大荒落,即永光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八日,小余八百四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六日,無小余;

  徒維敦牂,即永光四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三日,小余二百五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一日,小余八分;

  祝犁協(xié)洽,即永光五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,小余一百六十四分;

  冬至大余四十六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商橫涒灘,即建昭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三十一日,小余五百一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一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昭陽作噩,即建昭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五日,小余四百一十九分;

  冬至大余五十七日,無小余;

  橫艾閹茂,即建昭三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九日,小余七百六十七分;

  冬至大余二日,小余八分;

  尚章大淵獻,即建昭四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,小余一百七十五分;

  冬至大余七日,小余十六分;

  焉逢困敦,即建昭五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八日,小余八十二分;

  冬至大余十二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端蒙赤奮若,即竟寧元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日,小余四百三十分;

  冬至大余十八日,無小余;

  游兆攝提格,即建始元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五十六日,小余七百七十八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三日,小余八分;

  強梧單閼,即建始二年。

  全年為十二個月,

  月朔大余二十日,小余六百八十五分;

  冬至大余二十八日,小余十六分;

  徒維執(zhí)徐,即建始三年。

  有閏月,全年為十三個月,

  月朔大余十五日,小余九十三分;

  冬至大余三十三日,小余二十四分;

  祝犁大荒落,即建始四年。

  右邊《歷書》中:大余,是指的余日。小余,是指余分。端蒙等,是年名。包括干支兩部分,支:如丑名赤奮若,寅名攝提格等。干,如丙名游兆等。正北,是指冬至在子時;正西,冬至在酉時;正南,冬至在午時;正東,冬至在卯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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